騎電動車喝點兒酒沒事吧?民警的答案是:醉酒騎電動車也違規(guī)。
昨日下午3時許,在鄭州市隴海西路與秦嶺路交叉口人才大廈前,兩輛電動車相撞。其中,倒地的車完好無損,而沒摔倒的車前面卻被撞得破碎。
據(jù)車子被撞壞的宋先生講,他剛走到這地方,突然,對面過來一輛電動車,躲閃不及,兩車就撞到了一起,他沒事,對方卻倒了。
但是,倒地的男子認為事故是由于宋先生的逆行導(dǎo)致的。其中一男子說:“我們是喝酒了,但我們開的又不是機動車;再說,你不逆行不占道怎么會撞到你呢?”雙方爭執(zhí)起來,并撥打報警電話。最后醉酒男子賠宋先生100元錢才算結(jié)束。
據(jù)交巡警二大隊事故民警王世洋講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七十二條規(guī)定,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、三輪車、電動自行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。
所謂的醉酒是指每100毫升血內(nèi)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,雖然法律沒明確規(guī)定怎樣對醉酒駕駛非機動車進行處罰,但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還要考慮加大對他們的責(zé)任,所以提醒市民,不要感覺騎電動車喝酒就沒事了,還應(yīng)該多考慮考慮后果。(邢軍)
(編輯:中國電動車網(wǎng))